1、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母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;
2、父亲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,母亲户口在外地(市),于1998年7月22日(含当日)以后出生的婴儿;
3、婴儿出生时其父母双方均不是我市常住户口居民,在婴儿出生后其父母双方户口迁入我市,小孩在内地尚未入户,可以申请随父母补报出生入户。
办理户口登记的条件
上一篇:宫颈癌筛查的注意事项
下一篇:盆腔积液的注意事项
“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,可以联系本站!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!

沃尔沃汽车“移动的体育博物馆”焕新发车 以车为展,助力体育运动全民
共筑社会“安全感”|沃尔沃汽车鼎力支持上海市“医苑新星”结业仪式
重庆丰益中医肛肠医院看病贵不贵?收费透明,看病不贵
校园直击!紫竹蜂胶口腔膜治愈风潮燃动福州!
万众瞩目:络病大会召开 微血管病变防治开辟新局面
毓婷x学院奖云课堂完美收官|“毓”青春同行,创意步履不“婷”
发现就是中晚期的结直肠癌,其实有办法可以避免!
“毓”见别YOUNG青春——毓婷携手学院奖2022再启新程